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廳(委、管委)、發展改革委、民政廳(局)、公安廳(局)、生態環境廳(局)、市場監管局(廳、委),北京市城市管理委、園林綠化局、水務局,天津市城市管理委、水務局,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、水務局,重慶市城市管理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發展改革委、民政局、公安局、生態環境局、市場監管局:
按照《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〈綠色生活創建行動總體方案〉的通知》(發改環資〔2019〕1696號)部署要求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、國家發展改革委等6部門共同研究制定了《綠色社區創建行動方案》,現印發實施。
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
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
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
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
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
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
2020年7月22日
附件下載: 1、綠色社區創建行動方案